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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心理學系列 ①

停損為什麼總停在最低點?一賣就漲的背後,是損失厭惡在決定你的賣點

資料日期:2026 年 9 月 21 日|投資心理學.行為金融|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

一、損失厭惡:賠 1 元的痛,要賺 2 元以上才補得回來

1979 年,心理學家康納曼(Daniel Kahneman)與特沃斯基(Amos Tversky)提出展望理論,後來成為行為經濟學的基礎,康納曼並因此獲得 2002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。

理論的核心發現之一是損失厭惡:人對損失的感受,比對同等金額獲利的感受強烈得多。兩人在 1992 年的修正版研究中,把這個強度估計在約 2.25 倍,後續的複製研究多落在 1.5 到 2.5 倍之間。

以 2.25 倍估算的心理抵銷金額
賠掉的金額心理上要賺到多少才能抵銷(以 2.25 倍計)
10,000 元約 22,500 元
100,000 元約 225,000 元

這個不對稱本身不是問題。問題出在它讓人在虧損時做出的決定,跟平常完全不同。

二、虧損時,人會突然變得敢賭

展望理論有一個比損失厭惡更關鍵、卻較少被提到的發現:人面對獲利時傾向保守,面對虧損時反而傾向冒險。

研究中有一組經典選擇題:

  • 面對獲利時,多數人寧願確定拿到一筆較少的錢,也不願為了較多的金額去賭機率。
  • 面對損失時,多數人寧願賭一半機率賠更多,也不願接受一筆確定的較小損失。

放到股市裡,這兩句話分別對應兩個常見行為:賺錢的股票急著賣掉落袋,賠錢的股票卻不肯賣,寧願「賭它會漲回來」。

停損的本質就是「接受一筆確定的損失」,而這正是人在虧損狀態下最抗拒的選擇。所以停損會被一再延後。

停損為什麼總停在最低點?一賣就漲的背後,是損失厭惡在決定你的賣點主圖

三、停損是怎麼一步步拖到低點的

停損延後的四個階段
階段股價狀態心理狀態
1. 虧損剛出現小幅下跌「只是正常回檔,等等就回來」,不肯接受確定的小損失
2. 虧損擴大持續下跌「現在賣就真的賠了」,進入賭它回來的狀態
3. 痛苦累積跌幅加深每天看帳戶都很煎熬,但仍沒有預設的賣出依據
4. 承受極限急跌、恐慌「不管了,全部賣掉」,一次性執行

關鍵在第 4 階段發生的時機。一個人痛到受不了的時候,通常是市場跌得最急、新聞最悲觀的時候,而這個條件對很多人是同時成立的。大量投資人在相近的時間點到達承受極限,賣壓集中出現;賣的人賣完了,就沒有人再賣。

四、停損本身沒錯:一個反例

如果只看上面的內容,很容易得出「不要停損」的結論。這是錯的。

看另一個同期的例子:大立光(3008)9 月 4 日收 7,400 元,9 月 7 日因外資降評摜至跌停 6,660 元。若當天在跌停價停損,之後的走勢是繼續下跌,9 月 16 日收在 6,225 元,又跌了 6.5%。這一次,停損是對的。

加權指數與大立光急跌後走勢比較
案例賣出時點之後走勢
加權指數9/15 收 45,511 點三個交易日後收 47,180 點,上漲 3.67%
大立光9/7 跌停 6,660 元9/16 收 6,225 元,再跌 6.5%

兩個例子同樣發生在急跌之後,結果完全相反。這說明一件事:在賣出的當下,你無法知道這次是低點還是半山腰。既然無法預知,判斷停損對錯就不能看「之後漲還是跌」,要看「這個決定是怎麼做出來的」。

五、計畫性停損 vs 情緒性停損

計畫性停損與情緒性停損的差異
比較項目計畫性停損情緒性停損
什麼時候決定買進前虧損擴大之後
依據是什麼投資理由是否失效痛苦是否超過承受範圍
損失厭惡的影響買進前尚未虧損,影響最小正處於虧損狀態,影響最大
典型的執行時點達到預設條件時,不論市場氣氛市場最恐慌、新聞最悲觀時

兩者最大的差別在第三列。買進之前你還沒有虧損,損失厭惡還沒有啟動,這是你判斷最客觀的時刻。一旦開始虧損,同一個人對同一檔股票的判斷就會被「不想承認損失」干擾。所以停損價要在你最清醒的時候決定,別等到最痛的時候。

自我檢測:你的停損屬於哪一種?

讓停損回到紀律的四條規則

一、停損價在買進前寫下來

下單前就決定「跌到哪裡、或出現什麼狀況,就代表我錯了」,並且寫下來。寫下來的作用是讓未來虧損中的你,執行現在清醒的你做的決定。

二、停損的依據是理由失效,不是虧損金額

「跌 10% 就賣」是一種簡單的規則,但更根本的問題是:你當初為什麼買?如果買進理由(例如營收成長、題材驗證)已經不成立,即使只虧 3% 也應該處理;如果理由仍在,只是市場短期波動,就需要另外評估。

三、部位小到停損時不會痛

這一條最常被忽略。部位愈大,停損時的痛苦愈大,損失厭惡的干擾就愈強,停損就愈容易被拖延。如果一檔股票跌 10% 會讓你寢食難安,問題可能不在停損紀律,在部位太大。

四、記錄每一次停損,事後對照

每次停損時記下「這是計畫性還是情緒性」。累積十幾筆之後回頭看,多數人會發現情緒性停損的平均結果比較差。這份紀錄比任何文章都能說服你自己。

常見問題

Q:為什麼我一停損股票就漲?
A:原因之一是損失厭惡讓停損被延後。人面對虧損時傾向冒險、不願接受確定的損失,會拖到痛得受不了才賣出;而大量投資人相近時間到達承受極限,賣壓集中出現,容易與短期低點重疊。但這不代表每次都會反彈,也有停損後繼續下跌的情況。
Q:什麼是損失厭惡?
A:指人對損失的感受比同等金額獲利強烈得多。康納曼與特沃斯基在 1992 年的研究中估計這個強度約為 2.25 倍,後續研究多落在 1.5 到 2.5 倍之間。以此換算,賠 1 萬元的痛苦,心理上約需賺 2 萬多元才能抵銷。
Q:那到底還要不要停損?
A:要。停損本身是風險控管的必要工具。以大立光為例,若在 9 月 7 日跌停價 6,660 元停損,之後 9 月 16 日收在 6,225 元,又避開了 6.5% 的跌幅。問題不在要不要停損,在於停損是在買進前依投資邏輯決定,還是在虧損擴大後依痛苦程度決定。
Q:停損價要設多少比較好?
A:沒有統一的數字。比起固定百分比,更該先確定的是依據:當初買進的理由是否失效。此外,部位大小應配合停損幅度設定,讓停損發生時的虧損金額在你能平靜承受的範圍內,否則損失厭惡會讓你拖延執行。
Q:已經套很深了,現在停損還來得及嗎?
A:本文不提供個別建議,但可以用一個問題自我檢驗:「如果今天手上是現金,我會用現在的價格買進這檔股票嗎?」若答案是不會,那麼繼續持有的理由就只剩下不想承認虧損。這個問題會在本系列後續的「賺的抱不住、賠的捨不得賣」一文中進一步說明。

重點整理

  • 損失厭惡:人對損失的感受比同等獲利強烈,1992 年研究估計約 2.25 倍,後續研究多在 1.5 至 2.5 倍之間。
  • 人面對獲利時傾向保守、面對虧損時傾向冒險,因此會抗拒「接受確定損失」的停損,並一再延後。
  • 情緒性停損通常拖到承受極限才執行,而多數人的極限時點相近,容易與短期低點重疊。
  • 停損本身沒錯:9 月 15 日大盤低點後三日上漲 3.67%,但同期大立光跌停後又下跌 6.5%,賣出當下無法得知是低點還是半山腰。
  • 區分計畫性與情緒性停損:買進前尚未虧損,是判斷最客觀的時刻,停損價應在此時決定。
  • 四條規則:停損價事先寫下、依據是理由失效而非虧損金額、部位小到停損不痛、記錄每次停損事後對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