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信開戶

依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75-1條第三款規定,證券商得接受委託人以通信申請開戶。

  1. 連結到新光證券網站預約開戶
  2. 新光證券郵寄「開戶契約書」及指定銀行「證券交割委託書」至您填寫的通訊地址
  3. 當您收到我們的開戶契約書之後 :
      1. 填寫「開戶契約書」並簽章,附上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      2. 持其中的「證券交割委託書」(一式兩聯)至您指定的銀行,開立證券交割帳戶
      3. 「證券交割委託書」請銀行核印後,兩聯一起帶回,連同「開戶契約書」以所附回郵信封寄回新光證券
  4. 新光證券收到您的開戶資料後,將以掛號寄出您的集保存摺、密碼,您收到之後即可使用網路下單及語音下單。